条款与细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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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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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权声明

本网站所有文字、图像、设计素材及内容的版权均归 OVO GROUP 所有。未经本公司事前书面授权,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、转发、传播、出版、改编、销售或用于商业用途,违规者本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
隐私政策

我们严格保护用户个人隐私,所有收集的个人资料均遵循香港《个人资料(隐私)条例》及本公司隐私政策安全处理。用户资料仅用于服务优化、订单处理、售后跟进及市场资讯推送,不会在未授权情况下向第三方披露,也不用于与收集目的无关的用途。本公司可因业务更新修订隐私政策,修订后于网站公示生效。

适用法律

本使用条款及通过本网站达成的所有交易,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管辖,并依据其法律解释及处理所有争议。

风险与产权转移

商品的损毁、遗失风险,于买方确认发票时转移至买方;商品法定所有权,需待本公司全额收取货款后,转移至买方。

换货政策

买方签收发票后,即视为已查验并确认商品完好无误。库存商品可自购买日起7天内,凭原始发票申请换货,每件商品仅限换货一次。退回商品需保持全新未使用状态,保留全部原始包装与配件。

以下商品不适用换货服务:定制商品(本公司重大工艺瑕疵除外)、促销折扣商品、陈列样品。建议买方付款前仔细核对产品尺寸、面料、色泽及细节。本公司在任何情况下,均不接受现金退款或额度退款申请。本公司保留换货申请的最终审核与裁量权。

瑕疵索赔

所有关于商品破损、瑕疵、缺件的索赔,必须在购买当日或货品送达当日提出。所有索赔事项,均受本条款《换货政策》约束。

送货服务

预订类产品交货周期以产品页面公示为准;除特殊标注外,库存商品将在全额收款后14个工作日内安排送货。所有送货日期仅为预估,如因物流、天气或第三方因素延误,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。

免费送货适用于同一收货地址消费满HKD1,000,且车辆直达、电梯可通达楼层的地址。送货收费标准以门店公示为准,包装服务仅适用于本地配送。

买方需确认货品可顺利通过电梯、走廊及门框。如楼宇无电梯、电梯尺寸不足或无法直达楼层,将按每件货品每层收取HKD80搬运费。无电梯楼宇,本公司不提供8楼(含地下楼层)及以上搬运服务,亦不提供车辆无法通行区域的送货服务。

若因通道受阻、地址错误、现场无人收件导致送货失败,产生的二次配送费用由买方承担。如需变更送货日期,需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。送货包含产品现场组装,不含墙体固定、改装等专业安装工序。

门店自提

在结帐页面选择“门店自取”即可豁免运费。

阁下可于以下指定门店提取货品:

OVO 湾仔店
香港湾仔湾仔道1号地下|电话:2527 6088
每日 10:30–19:30

OVO 海怡广场门店
香港鸭脷洲海怡广场5楼|电话:2529 8168
星期一至六 10:30–19:00|星期日及公众假期 11:00–19:00

已订购的货品将于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送抵指定门店。当货品到店后,本公司将透过电邮或讯息通知阁下前来取货。取货时必须出示原始订单确认电邮以供核验。

额外责任界定

送货服务不包含清理、移动、拆卸用户原有家具,买方需提前清理送货路径与摆放空间。由买方自行提供的物料,其储存、搬运、使用过程中的损毁风险,均由买方自行承担。

责任免除

因用户自行使用、改装货品,或送货中不可控因素导致的财产损失、人身伤害及衍生费用,本公司概不负责。未完成最终确认的订金,付款后3个月内有效;付款满6个月未完成订单确认,订金不予退还。

仓储寄存服务

自购买日起,货品可享受30天免费仓储。寄存超过30天,按 HKD20/立方米/天 收取仓储费(不足1立方米按1立方米计算)。若寄存累计超过60天,本公司有权无需提前通知自行处置货品,已付款项不予退还,买方无权索赔,同时本公司保留追讨累计仓储费用的权利。

付款条款

所有订单确认时需全额支付货款。支票付款需待银行兑付后,订单方可生效并安排送货。若买方逾期付款,本公司有权对未结算金额按月收取3%的逾期利息。

条款修订权利

OVO GROUP 保留随时修订网站使用条款、销售政策及服务细则的权利,修订后于网站公示即时生效。所有交易争议,本公司保留最终解释权与裁决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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