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换货政策
最后更新:2026年6月8日
1. 订单收货确认
我方开具正式发票后,即视为买家已完成全部货品数量、外观、质量及规格的查验,并确认收货。发票开具后,我方不再受理针对货品外观状态的事后争议。
2. 换货资格与规则
常规现货商品可在购买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申请换货,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:
- - 申请换货时必须出示原始正规发票及完整原厂包装;
- - 退回商品需保持未使用、未清洗、无划痕、无损坏状态,原厂吊牌、标签、配件及零部件完整齐全;
- - 每件商品仅限换货一次,同一件商品重复换货不予受理。
OVO 拥有完全自主裁量权,可受理或驳回任意退换货申请,包含商品未达到上述品相标准的情形。
3. 不可退换商品范围
上述换货规则不适用于以下品类商品,任何情况下均不接受退货、换货及退款申请:
- 定制类商品: 专属定制、个性化刻印、来图定做的商品。仅当商品瑕疵由我方重大过失导致的原材料缺陷、工艺问题造成时,可例外受理换货;
- 促销及展示品: 全部清仓商品、特价货品、活动促销品及门店展示样品;
- 管控类商品: 个人护理用品、危险物料、易燃液体及压缩气体;
- 券类虚拟产品: 礼品卡、店铺储值余额及各类虚拟凭证。
4. 无现金退款说明
本店不提供任何形式的现金退款、现金返还或代金券退款。所有获批的售后处理方式,仅限商品换货。
5. 破损与质量问题申诉
针对货品破损、质量瑕疵、发错货及配件缺失的申诉,必须在购买当日或送货/自提当日提交,逾期申诉一律不予受理。
所有破损及质量申诉,均受本文第2、3章节的资格规则约束。经核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,可按照上述7天换货时限及品相标准办理换货。
6. 退换货申请流程
如需发起退换货申请,请通过官方邮箱联系客服团队: sales.hp@ovo.com.hk
申请通过后,OVO 将提供退货面单,并同步退货地址、包装规范、寄件须知等指引。
未经我方书面预先批准直接寄回的包裹,将被拒收,退回运费由寄件人自行承担。
7. 收货查验义务
买家签收货品时,应当场全面查验商品数量、外观、功能及完整性。若发现隐藏瑕疵、物理破损、货品错发、配件缺失,请立即联系我方核查处理。
8. 最终条款
商品详情页描述与本官方政策存在冲突时,以本《退换货政策》条文为准。OVO 保留无需提前通知即可修订本政策的权利,官网公示的最新版本具备最终法律效力。